廣東政策導讀:四川成都市2024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和油換電補貼
成都市在2024年針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換購補貼:對于將傳統(tǒng)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淘汰報廢車輛類型,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的置換獎勵,最高可達8000元/輛。
營運老舊汽車提前淘汰補貼:對在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營運老舊汽車實施財政獎勵補貼,最高可達8000元。
儲能設施運營補貼:新建投運的儲能項目(抽水蓄能項目除外),實際年利用小時數(shù)不低于600小時的,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給予0.3元/千瓦時的運營補貼,裝機規(guī)模不同,年度最高補貼分別為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連續(xù)補貼三年。
換電設施補貼:為公共領域車輛和非公共領域多個汽車品牌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站納入試點范圍,補貼標準為300元/千瓦,并按0.2元/千瓦時給予運營補貼(單站每年不超過20萬元)。
此外,在限定時間內購買指定新能源車型,每輛車將獲得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從1.5萬元到15萬元不等。
總的來說,這些補貼政策的出臺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減少環(huán)境污染,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購車的經濟激勵。需要注意的是,補貼政策可能會有變動,具體以官方發(fā)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如今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推廣,目前各地區(qū)政府都在鼓勵當?shù)鼐用褓徺I或更換新能源汽車,而近日,成都是商務局也是借著成都車展的熱度發(fā)布了《鼓勵將傳統(tǒng)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實施細則》,對在本市將傳統(tǒng)燃油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補貼獎勵。
一、補貼時間
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間
二、補貼標準
對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報廢,且在成都市購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車的單位(不含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和個人,按照淘汰報廢車輛類型為大型、中型、小型載客汽車分別給予8000元/輛、5000元/輛、2000元/輛的標準給予置換獎勵。
針對營運性質的老舊車輛,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實施財政獎勵補貼,最高補貼8000元/臺,具體的補貼范圍及標準可參考《成都市加快推進營運老舊汽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實施方案》。
三、補貼申領人條件
1、 淘汰報廢車輛為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載客汽車”;
2、淘汰報廢車輛需在成都市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進行報廢注銷,并取得成都市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
3、 車輛報廢注銷后,申領人(單位)需在成都市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完成注冊登記上牌;
4、 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需為同一自然人(單位),且報廢和購買新車均需在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間完成;
5、 舊車淘汰報廢日期以《機動車注銷證明書》載明的“注銷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日期為準。